首页 > 网站建设

关于网络制造版权和知识共享

张剑涛发表于2007, 08月 24

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:http://www.enetmaker.net/2007/08/24/enetmaker-copyright/

在新网站的整理和调试过程中,我一直思考网站的版权是否要放开了,此前在页面底部的版权声明中,我是这样写的:

“本网站所有内容均受版权保护。未经版权所有人明确的书面许可,
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翻印、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。”

这应该是最严格的版权声明了,但是这样的声明仍然阻挡不了有些人不署名、不加网址的转载和使用,甚至篡改作者、来源等极其恶劣的行为。那么,这次改版,我是否要放弃这样的声明呢?严格的版权声明就能限制侵犯版权的行为?
“Creative Commons”(知识共享协议)我很早就看过,其要求是相对宽松的,体现了互联网的共享精神,按说是一个挺不错的协议。也许是因为对某些极其不遵守版权的人产生了厌恶,对比较开放的版权使用,是心存疑虑的。
版权是对作者劳动的尊重,大家共享学习,也要起码遵守版权作品的使用规则。这次采用的知识共享版权许可协议,是需署名、非商业、禁止修改的前提下可自由转载和传播,但任何商业媒介和行为都是需要支付报酬的。
商业媒介和行为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:

  1. 商业媒体:包括电视、杂志、报纸、广播、互联网、无线互联网等非公益性的媒体;
  2. 出版物:任何以商业目的发行的出版物,不论此出版物是否收费;
  3. 其他可以定性为商业目的或性质的传播方式。

知识共享相关知识参考:

标签:,

相关日志

» Tags: ,

评论

发表评论